办公室搬迁实施方案

时间:2022-10-13 18:33:46
办公室搬迁实施方案

办公室搬迁实施方案

篇一:办公室搬迁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8月4日:教务处公布各系部办公室、教室位置总体安排表(电子稿已发各系部负责人邮箱)

  8月7日:各系部报办公室安排(具体到每个办公室所有的人员名单)、会议室、资料室等地点。电子稿发教务处学院邮箱XXX。并将具体安排通知到本系部所有人员。

  8月8日:经济贸易系、社会事业系、公共基础部和园林园艺系通知所有人员到校提前整理、打包自己办公用品和系部文件、资料、设备等。老二号、老三号线校车早上6:30正常发车,中午11:30从学院发车。下午不发校车。

  8月10日:经济贸易系搬迁,老二号线校车早上6:30从盐业公司正常发车,中午11:30从学院发车。

  8月11日:社会事业系搬迁,老二号线校车早上6:30从盐业公司正常发车,中午11:30从学院发车。

  8月12日:公共基础部搬迁,老二号线校车早上6:30从盐业公司正常发车,中午11:30从学院发车。

  8月12~14日,二号教学楼办公室粉刷出新。经贸系两个教室换课桌椅。

  8月15日:园林园艺系搬迁,老二号线校车早上6:30从盐业公司正常发车,中午11:30从学院发车。

< ……此处隐藏671个字……审核、资金落实和招投标工作。

  (四)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制订市行政管理中心大楼办公用房分配方案,报市政府研究批准后执行。

  三、机关原有办公用房等资产的处理

  (一)凡搬入市行政管理中心的行政事业单位(包括搬入科技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办公区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在中心区新建办公楼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原办公楼统一由市政府收回。收回的办公楼由市财政局和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统一调剂使用和盘活处置的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二)没有列入搬迁的部门,其办公用房(地)产权的管理,目前仍由该部门负责,待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地)产权管理意见下发后,按规定执行。

  (三)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市政府管理市级机关房(地)产的法定单位,要加强管理,保证房(地)产的安全、完整,使其充分发挥效益。

  四、市行政管理中心的管理

  (一)坚持管理与服务相分离的原则,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行政管理中心的管理。

  (二)按照管理科学化的要求,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制订《市行政管理中心管理规定》,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市行政管理中心的后勤服务工作,坚持服务社会化的方向,除因安全保密工作需要,部分服务项目自行管理外,均实行市场化运作。

  (四)市行政管理中心大楼内的用水、电、气及保洁、绿化经费,由大楼内各单位根据办公使用面积按比例分摊承担。大楼公共部位的水、电、气及保洁、绿化等大楼管理经费,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方案,市财政局审核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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